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三讀通過
2015/12/18
為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。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意願人可以透過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事先立下書面之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。
為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。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意願人可以透過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事先立下書面之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。